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&苍产蝉辫;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、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对于开展2012年泸州3.15“消费与安全”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摆2012闭19号 各区、县人民政府,市级有关部门: 市工商局、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《对于开展2012·泸州3.15“消费与安全”系列宣传活动方案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予以转发,请贯彻执行。
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
2012·泸州3.15“消费与安全”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市工商局 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中消协确定2012年年主题为“消费与安全”,其主要涵义体现了消费与安全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关系:一是提高公司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,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物,提供安全的服务,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,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,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。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,保障环境安全,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。叁是特别注重对老人、儿童、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,保障其消费安全权益。四是树立科学、合理的消费观念,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,通过消费者的选择,推动行业规范发展,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权益。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“消费与安全”年主题宣传和“3.15”宣传活动,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认真履行《消法》赋予的职能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引导消费者合理、健康、科学、文明消费,呼吁社会各有关方面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,共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平稳、和谐地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现结合泸州消费市场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 一、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:泸州市人民政府 各区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:四川省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区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各区、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独家联办单位:泸州市电视台 全程活动冠名单位:相关商家 全程活动协办单位:相关商家 拟组成由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名誉会长张显富同志为组长,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昆德同志,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、四川省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、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会长何平同志,泸州市电视台台长韩本能同志,四川省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、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常务副会长曹刚同志,泸州市电视台副台长靳青同志为副组长的活动组委会。组委会下设统筹组、策划组、宣传报道组、技术保障组、后勤保障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事宜。 二、活动内容 (一)召开消委会全体委员会议。总结2011年泸州市消委会工作;部署2012·泸州“消费与安全”暨“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系列宣传活动。 (二)开展“消费与安全”年主题宣传。由泸州市工商局、泸州市消委会编印年主题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资料8万份,《食品安全法》宣传手册2万册,《合同监督管理条例》宣传手册1万册,《广告法》宣传手册1万册,录制宣传磁带(光碟)17盒(张);同时,利用其它多种宣传形式对“消费与安全”年主题开展宣传。 (叁)开展市场联合检查。联合工商、质监、食品药品、烟草等行政执法监管部门,在“3.15”宣传活动期间开展市场检查行动。 (四)在泸州各大媒体公布2011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,建立2012年“3.15消费与安全”曝光平台。“3.15”宣传活动期间,在泸州各大媒体公布2011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;在泸州网开辟的2012年“3.15消费与安全”系列活动官方网页中开辟投诉专栏,接收消费者维权投诉,及对我市消费维权建议意见等;在《泸州大市场》设立《直击“3.15”》专栏,对网络投诉案例进行选择性报道,对全国性典型案例进行综合报道分析。 (五)开展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。在“3.15”活动期间,联合工商、质监、食品药品、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公开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,有效震慑不法分子。 (六)继续开展消费维权“五进”活动,组织2012年“3.15消费与安全”巡回演讲活动。组织各委员单位、商家代表、消费维权志愿者等结合2012年“3.15消费与安全”年主题,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积极开展消费维权进商场、进街道、进社区、进农村、进学校活动。 (七)开展2012年“消费与安全”维权志愿者征集活动。为促进泸州消费环境健康发展,有效宣传2012年“消费与安全”年主题,切实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,做好消费者的引路人,市工商局、市消委会面向社会征集2012“消费与安全”维权志愿者。无论你是公务员、公司家,还是普通群众,只要充满为人民服务的热情,都可以自愿加入到维权志愿者行列,共同维护全民消费安全。 (八)开展2012·泸州3.15“消费与安全”系列活动启动仪式。 时间:2012年3月10日(星期六)—12日(星期一) 启动仪式时间:3月11日(星期日) 地点:西南商贸城 白塔、百子图广场(拟作为分会场) 主要内容: 1. 市政府领导,市级相关职能部门领导,市消委会领导到场并致辞; 2. 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现场解答公司和消费者的咨询,现场接受消费者法律咨询; 3. 现场组织车类、房产、家居建材、金融保险、食品等商家开展产物展示及优惠活动; 4. 现场开展2012年3.15“消费与安全”主题有奖知识问答活动。 5. 现场发放2012年“3.15消费与安全”宣传手册。 (九)开展2012年“3.15消费与安全”主题晚会。 时间:2012年3月16日(星期五) 地点:泸州电视台600平米演播大厅(录制播出) 内容:紧紧围绕“消费与安全”年主题,充分利用电视艺术表现形式,体现2011年度我市在消费维权方面取得的成绩;对在2011年度消费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司(商家)进行总结表彰。&苍产蝉辫; |